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联合发布《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快速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实施细则》明确,对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据悉,本次家装家居补贴工作,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此次牵头开展的活动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消费者与装修企业签订装修(服务)合同后,已经完成装修改造或正在进行装修改造的房屋产权人都可以提出申请,获批后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为防范申请人签订虚假装修合同骗取补贴等行为,《实施细则》明确,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开展随机抽查,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进行抽查,也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